一般而言,抢夺信用卡并使用的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对于盗窃他人的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刑法》第196条明文规定按盗窃罪定罪处罚,那么实践中对于抢劫、诈骗、抢夺他人的信用卡后予以使用的行为,如何处理呢?
有观点认为,从《刑法》第196条第3款之规定考察,该条款只规定盗窃并使用信用卡的,按盗窃罪定罪处罚,而没有规定抢夺、诈骗、抢劫信用卡后而使用的按抢夺罪、诈骗罪、抢劫罪定罪处罚,其意图就是将盗窃并使用信用卡这种行为排出在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范围之外,而抢夺、诈骗、抢劫信用卡而使用的则仍然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而且诈骗罪、抢夺罪同信用卡诈骗罪一样也是数额犯,要求数额较大,因此,对抢夺、诈骗信用卡而使用的,按照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信用卡诈骗罪处理的符合立法意图的。如果是抢劫信用卡,情况就有所不同。因为抢劫罪不是数额犯,抢劫信用卡的行为本身即可构成抢劫罪,而且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那么在抢劫信用卡之后又加以冒用的,则属于抢劫罪与本罪的牵连犯,应当择一重罪论处才能做到罚当其罪。
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刑法明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并非排除了对抢夺、诈骗、抢劫信用卡并使用的以侵犯财产罪论处。抢夺、诈骗、抢劫信用卡并使用,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原理一样,都是在获取信用卡后隐瞒自己非持卡人的真实情况骗取卡上存款余额和信用数额,应以抢夺、诈骗、抢劫罪处理,其数额计算方法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计算方法相同。
一、如果被判刑信用卡怎么办
因犯罪被拘留或坐牢,导致信用卡无法还款的,可以委托别人代为处理。债务人不可以因为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而被免除偿还信用卡的责任,银行还是能起诉的。债务人要积极和银行沟通或联系家人朋友代为处理,否则会构成信用卡诈骗。信用卡逾期还款会被银行诉讼追索,且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