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有继承爷爷奶奶房产的权利,但是孙女不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爷爷留有遗嘱,或父亲过世,孙女可以依据遗嘱或代位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一、孙子女可以按民法第遗嘱继承遗产吗
外孙女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父亲死后遗产怎么继承
父亲死亡后,留有有效遗嘱的,可以根据遗嘱的要求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根据法定的继承顺序平等分割遗产,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遗产,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三、侄子摔老盆是否有继承权
是否有继承权要根据情况而定:
1、过世者过世前留下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写明侄子继承的,侄子就有继承权;
2、过世者过世前没有留下遗嘱,要看过世者是否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只要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侄子就没有继承权;
3、如果过世者一生单身无子无女,父母早已离世的,遗产则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如果侄子的父亲已经过世的,侄子就有代位继承权,也就是有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全文7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