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某经营一家面馆,为了多招揽顾客,在明知罂粟壳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情况下,仍非法购入掺有罂粟壳粉末的调味粉欲用于制作辣味板面汤底。
从某某会受什么处罚?
罂粟壳在我国属于毒品,是国家禁止在视频制作过程中添加的物质。从某某的行为是不对的,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法律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法院审判中,从某某具有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的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缓刑期间要遵守什么规定?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进行社区矫正,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另外,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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