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主妇离婚有补偿吗
家庭主妇离婚有补偿。家庭主妇在离婚后,负担大量义务的,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数额,应考虑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所尽义务的状况、时间长短、离婚另一方受益情况和目前经济情况等因素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家庭主妇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家庭主妇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家庭主妇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家庭主妇离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3.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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