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原告首先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
之后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
原告还要举证并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
原告还需要答复法官所提出的问题。
最后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并陈述自己最后的请求。
在调解阶段,原告需要表态是否愿意调解,并阐述自己的调解方案。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1、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2、第一百零二条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全文4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