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台山分厅”网址(http://wsbs.cnts.gov.cn/);
(2)选择“个人事项”——“部门服务”——“台山市外事侨务局”——“华侨回国定居初审”——点击在线申办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核准通过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台山市外事侨务局华侨服务中心窗口;
(5)网上办结并到台山市外事侨务局华侨服务中心窗口领取证件。
窗口办理流程
华侨回国定居申请人在台山市侨务部门或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受理部门核验材料后,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不符合华侨回国定居条件的,不予受理,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5个工作日送台山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及户政管理部门出具审核意见,1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材料送回台山市外事侨务局加具初审意见,并报送江门市外事侨务局审批。
特殊环节
无
二、办理机构
台山市外事侨务局
三、办理材料
黑色签字笔填写完整,申请人签名及打手指模
黑色签字笔填写完整,申请人签名及打手指模,村(居)委会盖章及签名
规格为48/33mm
此项经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侨务局出文件询公安局出入境部门出具
需验证原件
需验证原件
需验证原件
需验证原件
需验证原件
在户籍注销地派出所办理
需验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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