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带赔偿责任承担后怎么追偿对方
连带责任人在承担了连带赔偿后,如果其实际承担的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则连带责任人依法可以向其他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人进行追偿。根据我国现行司法实践,追偿程序主要有两种:
1.未经法院审判的案件,连带责任人直接依据合同协议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追偿权;
2.经法院审判的案件,连带责任人根据生效裁判文书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如果生效裁判文书已经明确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可向主债务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人行使追偿权;如判决文书没有明确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份额,则需另行起诉行使追偿权。
二、连带赔偿责任怎样划分
连带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根据各方当事人对事故的责任大小进行划分。我国《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
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三、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中的连带责任情形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
1.发生交通事故中驾驶肇事车辆的司机是被雇佣的,那么赔偿责任肇事车主或雇主都应承担;
2.肇事车辆被车主为了分享盈利而挂靠在单位名下同时收取了管理费,那么挂靠单位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3.肇事车辆是车主在交通事故发生前就已经承包给别人、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由肇事车主和承包人共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全文7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