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农田永远不能征收吗?
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确保“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标准用地,禁止擅自扩大用地规模;不得改变农业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农业设施用于其他经营”的政策规定落到实处。除法律规定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开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占用。城市建设要跳出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现组团式、串联式发展,不得侵占基本农田建新区,也不能以各种园区、开发区名义非法圈地、占用基本农田。
只有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开情况时,还是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需要征收基本农田需要国务院批准。也就是说如果是永久基本农田,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镇政府都没有征地的审批权。只有报国务院批准才能征收基本农田。批准的层级很高,审批下来比较难。
永久基本农田被违法征收老百姓该怎么办?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追求政绩和GDP的增速,置法律于不顾,在没有国务院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实施违法征地和占地,其中很多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对于老百姓在明确自己的承包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而且地方政府没有取得国务院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实施的违法征地,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可以举报和申请上级国土部门、监察机关的查处,并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追责,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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