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首先,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三个步骤落户
(一)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二)选择所需材料
第一类住房落户需提供
1、毕业证书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3、房屋所有权证
4、落户居民户口簿
5、亲属关系证明
第二类集体户落户需提供
1、毕业证书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本是无房证明
4、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
(三)办理落户
带上材料直接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成都落户管理
①完善本市户籍人口迁移服务管理办法,本市户籍人口应按规定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办理户口登记。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本市户籍人口,应当按规定在实际居住地进行居住信息登记。
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公开制度,本市户籍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平等享受公共服务,人户分离人员在实际居住地进行居住登记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就地享受相应公共服务。
提升来蓉人员服务管理水平
①制定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全面建立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
②以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居住证积分管理体系,并适时动态调整。实行区域差异化积分,鼓励和引导来蓉人员到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居住、就业。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本市急需紧缺型人才和职业(工种)给予积分优待。
③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④建立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除国家、省、市另有规定外,来蓉人员户籍迁入实行居住证积分落户。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综合承载能力对入户指标实行年度计划调控。
健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保障机制
①建立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市级有关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制定相关具体实施意见,按规定报市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
②根据人口服务管理需要,调整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建立按照常住人口提供公共服务的市级公共财政转移支付机制。
③完善全市人口信息平台,建立统一、动态、共享的全口径人口数据信息库。加强统一协调,构建市级部门和各区(市)县分工合作、高效运转的人口数据采集、录入、维护、利用工作机制。
我们可以得知,落户的2大条件是满足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5岁以下。可以选择住房落户和集体落户两种落户类型,这一点是因人而异的,有的人是在单位集体户口,有的人有房产证明。想要落户的朋友们一定要准备好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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