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单位在补缴并核对清楚后,会提供相应的资金,但必须签署书面协议。如果原企业没有签署协议,可以联系劳动监察大队。如果需要仲裁,通常需要2个月的时间,所需提供的证据非常简单,只需提供身份证到社保机构,并提交一份社保记录清单以及你的合同、工资单(或银行卡发工资记录)到监察大队即可。
1.在补缴并核对清楚后,单位会提供相应的资金。但必须签署书面协议。
2.如果原企业没有签署协议,可以联系劳动监察大队。不需要走仲裁程序。如果需要仲裁,通常需要2个月的时间。所需提供的证据非常简单,只需提供身份证到社保机构,并提交一份社保记录清单以及你的合同、工资单(或银行卡发工资记录)到监察大队即可。
社 保 欠 费 怎 么 解 决 ? 南 京 公 司 社 保 补 缴 全 攻 略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如忘记缴费、漏缴社保等,可能会出现社保欠费的情况。对于南京地区的社保欠费问题,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补缴欠费: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应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及时足额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
2. 申请缓缴:对于一些缴费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缓缴社保费用,但缓缴期间不享受社保待遇。
3. 申请减免:对于一些符合规定的单位,可以申请减免社保费用。
4. 咨询补缴:对于社保欠费问题,您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解决措施。
总之,对于社保欠费问题,您可以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解决。同时,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在缴费过程中及时了解相关规定,避免因疏忽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单位提供资金补缴并核对清楚后,参保人员或单位可签署书面协议。如原企业未签署协议,可联系劳动监察大队。社保欠费问题可采取补缴欠费、申请缓缴、申请减免等措施解决。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参保人员在缴费过程中了解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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