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共有公司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协商来分割公司。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分割。如果公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不需要进行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夫妻离婚时,双方可以针对财产部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的话,法院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主要包括:
1、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2、坚持男女平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3、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4、给予补偿的原则。
5、给予经济帮助的原则。
6、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7、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三、夫妻双方离婚的起诉离婚程序有哪些
1、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依法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出立案决定。
2、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3、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四、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n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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