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的郭小姐,拿出10万元钱和人合伙开服装店;新店大张旗鼓地装潢,像模像样地进货,可10天之后,郭小姐发现服装店被合伙人在她眼皮底下转让了。7月21日,她向东阳市公安局吴宁派出所报了案。
21岁的郭小姐是东阳市东阳江镇人,前年11月,郭小姐在东阳城区振兴路一家服装店当营业员。其间,郭小姐认识了在隔壁开服装店的老板娘李某。李某老家是城东街道的,后来嫁到了文成县,丈夫姓彭。
有一天,李某对郭小姐说,与其当营业员挣几块死工资,不如借给她10万元钱,到时候她将店里的一半资产给郭小姐。
之后,郭小姐带着李某夫妇来到东阳江镇的家里。在郭小姐父母面前,李某夫妇头头是道。今年春节过后不久,郭小姐的父母筹集了10万元钱,交给女儿经营服装店。
李某在今年2月24日还写了张今收郭某某人民币拾万元(100000元)的收据,收据上面不仅有李某的亲笔签名,还留有李某的身份证号码。两天以后,两人还签署了一份协议,大意为:李某和郭小姐共同经营东阳市振兴路某号男孩女孩服装店,郭小姐拥有服装店一半资产,店里所有的盈利郭小姐也能得到1/2。
装修完毕后,服装店于4月22日正式开业。头几天,新店一切正常,郭小姐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殊不知,李某夫妇所做的一切全都是为了掩人耳目。
5月6日,郭小姐发现服装店里换成了陌生人,李某夫妇不见了踪影。店里的人告诉她,店是他们几天前从李某夫妇手里转让的,对郭小姐有服装店一半股份的事他们闻所未闻。
从那天起,郭小姐便开始打电话追着李某要钱。起先,李某答应一定会把钱还给郭小姐的,还叫郭小姐不要报案。可自从6月份开始,郭小姐再也联系不到李某了。她找到李某在城东街道的老家,也不见其人。去的次数多了,李某的父母也开始避而不见了。
郭小姐说,据她所知,至少有10人被李某借走过钱。6月18日下午,吴宁派出所已经接到过报案:4月21日,市民宋先生被李某夫妇以进货缺少资金的名义骗走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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