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专利代理机构征收营业税问题通知
时间:2023-06-07 11:06:17 12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nbsp;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专利代理机构征收营业税问题通知

(1988年11月28日(88)国税流字第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我局曾以(88)财税营字第087号文规定对专利代理机构为国内发明单位和个人提供专利咨询代申请专利代缴专利费用等取得收入在1988年底以前继续给予免征营业税照顾现免税期已满按照营业税税法有关规定对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上述业务取得收入应从1989年1月1日起按适用税目税率计征营业税

全文2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代理 最新知识
针对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专利代理机构征收营业税问题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专利代理机构征收营业税问题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