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司法鉴定一般在伤后什么时候去鉴定
受伤后24小时内做司法鉴定。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18条、1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一般的脑外伤、影响关节功能的骨折均宜治疗三个月以后作鉴定;若脑外伤伴有精神损伤、智力障碍、癫痫均宜治疗六个月以后作鉴定。
二、司法鉴定要本人去吗?
司法鉴定需要本人到场。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三、审理案件时做的司法鉴定是证据吗?
司法鉴定属于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只要是能够直接证明事实存在的依据,都属于直接证据;凡是需要结合其他证据串联使用的,均为间接证据。
全文5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