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立遗嘱不给女儿,女儿一般没有权分财产;因为《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自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一、遗嘱能够赠与他人吗
遗嘱可以赠与他人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但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遗嘱无效。
二、房屋遗嘱怎么写的
房屋遗嘱内容如下: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三、奶奶的房产如何继承?
奶奶的房产继承若有遗嘱依遗嘱进行,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顺序进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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