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版权交易中心不正当竞争案将开审
时间:2023-04-24 14:01:24 1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诉北京东方雍和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该案为首例版权交易中心不正当竞争案。

原告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诉称:我中心是根据中办国办(2001)17号文件,于2002年5月经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是定位于中国国内文化创意产业核心领域的国际专业版权交流和贸易机构。2008年以来,被告东方雍和投资公司未经原告许可,悬挂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字样,并在相关网站大量使用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名称进行网络宣传。被告东方雍和版权中心公司于2009年9月份在位于朝阳区的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的第十六届国际图书博览会上设立展位以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的名义进行宣传,并在会刊虚假宣传;2009年11月份该公司又在位于朝阳区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的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上设立展位并以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的名义进行宣传。两被告上述行为,使得相关公众误认为两被告所经营的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即为原告或与原告有特定关系,造成了混淆。我中心认为两被告擅自使用与我中心企业名称经营与我中心相同的义务,进行虚假宣传,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删除虚假宣传内容、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合理支出共计26万元。

据了解,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后,各地方政府在执行纲要内容的政策措施中,纷纷将建立和打造自己的版权交易平台、版权交易中心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此案则是首例以版权交易中心为平台的涉及侵犯企业名称权的不正当竞争案。

全文6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版权 最新知识
针对首例版权交易中心不正当竞争案将开审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首例版权交易中心不正当竞争案将开审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