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普通法律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是正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指导一切法律的原则。
一、我国宪法最显著特征有什么
宪法最主要的特征可以归纳为三个:
(1)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运作的原则等。
(2)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经过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别的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系法规是谁制定的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由于法律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因而还需要由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就是对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一种主要形式。
三、行政处罚法的直接立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直接立法依据如下:
1、宪法,是一切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
2、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包括各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普通法律和各种行政管理的法律,在这些行政管理的法律中对各种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
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行政法律制定的行政管理法规;
4、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由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依据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
5、行政规章,由国务院部、委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政府依据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制定,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国务院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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