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中证人是否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刑事案件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并不是必须要出庭。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第一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控方证人一般是不需要出庭作证的。第二种情况,辩方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辩护律师发现可作为辩方证据使用的证人,可申请其出庭作证,证明案件的相关事实,当然该辩方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经过法庭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二、刑事案件证人权利有几种
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的权利。
2.对自己的证言笔录,有权阅读,若发现有错误或者遗漏,有权进行更正或者补充。
3.因作证而遭侮辱、诽谤、殴打或者其他方法被打击报复时,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保护。
4.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因法庭要求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和受到的损失,如误工工资、误工补贴、差旅费等。
5.有权改变自己已作的书面证言和口头证言的内容。
在享有上述诉讼权利的同时,证人应承担下列诉讼义务:如实作证的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可对其适用;如实回答审判人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就他所作的证人证言提出的问题;遵守法庭秩序的义务。
三、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程序的规定是:
1.通知证人,告知证人出庭时间、出庭地点,告知案件情况;
2.提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3.向证人做出通知,并告知证人应当将真实情况进行讲述;
4.证人填写出庭作证保证书;
5.证人答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九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n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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