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医保局电话号码
时间:2023-08-08 22:23:25 48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河东区医保局电话号码是0539-8391015。

医保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占所在单位职工比例超过市规定标准的则按市里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缴纳,其中用人单位负担70%,职工个人负担30%。用人单位中途参保的,须按全年标准补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医保缴费流程:

1、扫描当地人社局二维码,添加公众号;

2、关注公众号后点击左下角“智慧人社”;

3、进入“智慧人社”首页后点击【居民医疗保险】;

4、进入【居民医疗保险】后即可看到查询、缴费等功能,点击相应功能并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使用;

5、点击【网上缴费】,可以选择自己缴费,也可以为他人代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澄城县医保局电话号码

澄城县医保局电话号码为:0913-6866916。

医保局的工作如下:

1、负责本市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编制及管理、支付、稽核工作;

2、负责本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及资金的结算、支付工作;

3、负责本统筹区社会保险医疗费用复审、结算及就医管理工作。

4、负责本市公费医疗管理和公务员基本(补助)医疗费用复审、结算及就医管理工作;

5、负责新医改方案的组织实施以及非统筹区参保人在本市就医医疗费用代办结算、就医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与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进行相关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政策、规定及医疗服务协议等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定期考评、考核,对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驻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记账医疗费用审核工作;

7、负责对二级经办机构办理的门诊特定项目以及二次返院、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审批等业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社会保险医疗经办业务管理服务标准、规程、宣传资料的编写,提供相关业务的查询、咨询服务,受理有关投诉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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