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立案多久后必须开庭,但规定了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团伙诈骗案件的量刑标准
首先,团伙诈骗并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一般是按照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出处罚的。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至10000元以上,就符合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诈骗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由于团伙诈骗属于共同犯罪,因此在追究刑事责任之前,还需要对犯罪团伙当中的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作出相应的认定,此时具体的身份不同,量刑也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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