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刑执行完毕后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缓刑执行完毕后发现漏罪如下处理:
判缓刑后发现漏罪,撤销缓刑,对漏罪作出判决,对两个罪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执行缓刑的条件
执行缓刑的条件如下:
1.执行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必须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执行缓刑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
执行缓刑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如下: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全文6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