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有外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对方的外遇证据:
1、展示配偶与第三方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可以证明配偶和第三方有婚外情的录音,比如配偶在与配偶的谈话中承认与第三方的婚外情;
3、展示配偶与第三方婚外情关系的各种视频;
4、配偶和第三方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配偶和自己,第三方也可以通过短信联系自己,谈论婚外情,这些短信可以保留作为证据;
5、有时配偶会通过电子邮件联系第三方,这也涉及婚外情。有的当事人还会将电子邮件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有的则通过公证保留电子证据;
6、配偶和第三方亲自承认的书面材料;
7、注意婚外情的取证方式。无论是亲自取证还是请别人帮你取证,都要注意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不会接受。
如何证明对方有外遇
1、拍摄的照片:可以一方与第三者异性亲密关系的照片;
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6、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
7、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
值得提醒的是:在取证过程中一定注意不能侵犯别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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