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在外地住院能报销么
时间:2023-10-25 19:26:29 34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工伤保险在外地住院能报销么

工伤保险可以在异地报销。如果异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建立了异地结算的社保制度,则职工可以在异地进行结算。例如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等,就可以直接在异地报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保险原则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原则包括: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10.集中管理原则。

三、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没有购买社保职工也能去申请工伤认定。由职工或者及其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申请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如果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则由单位按照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来赔偿,如果单位补缴工伤险和滞纳金的,则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来共同按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n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n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n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n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n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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