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仍然是按一年十二月执行。2、大家看到有些服刑人员会提前出狱,错误认为一年按十个月计算等。服刑人员提前释放,是因为这些人在改造过程中表现较好,法院又给予减刑,所以才会提交释放,而不是一年按十个月、几个月计算的问题。
一、监狱服刑人员减刑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它重大贡献的。
二、出狱后多少天家里人会收到通知
不需要通知家属,监狱没有这方面的法定义务,只需要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即可。一般都是服刑人员自己用书信或者亲情电话之类的方式自己通知的。
如果服刑人员属于未成年人,监狱应当通知其家人按时来接人。如果服刑人员属于老弱病残的、且无人照顾的,监狱还应当与当地司法部门联系。
三、服刑人员减刑的法定程序
1、对有期徒刑服刑人员(包括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已减为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减刑时,由服刑人员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主管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减刑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服刑人员的减刑,应当由服刑人员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减刑建议,报请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减刑的结果应当在服刑人员中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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