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准生证在父母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均可办理,不一定非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但办理过程中需要女方户口所在地的配合户籍人口按以下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一、东莞异地办理准生证
外地人不可以在东莞可以办准生证。准生证的办理需要女方达到晚育年龄,也就是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没有收养子女的情况下,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地点是在在女方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注意事项:1、如果双方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初婚初育,办理准生证是不会有问题的,还是建议在怀孕三个月左右带齐相关资料到部门办理即可。2、对于未婚先孕的女性,为了宝宝顺利出生,一定要先办理好结婚证,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婚育证明、本人照片、孕妇保健手册,到社区居委会进行办理,准生证由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核发。如果是在农村,则应去村(乡)镇二级机构进行办理。
二、准生证是男方办还是女方办
准生证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准生证在父母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均可办理。一方需要到女方工作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盖章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即可。但根据最新规定,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制度。
三、准生证最长可以超过几个月不办
由于各地政策规定不同,准生证什么时候办,最晚可以怀孕几个月领准生证,具体时间还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
夫妻双方要及时到当地计生部门了解清楚准生证办理的时间和相关手续,切勿耽误。需要办理准生证前,要了解的是建围产保健卡之前要办好准生证,以方便登记和医院管理。在孩子出生之前一定要办理好准生证,以免医院无法开具出生证明。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办理流程: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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