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到协助信息犯罪指控并获释之后,持有人便可对其银行账户中的资金进行提现操作。
由于执法机构已向您发出警告及进行相应处罚处理,故此不会产生额外的不良影响。
然而,若您在账户中所拥有的资金来源于非法渠道,则此部分款项将会依法予以没收。
无论其为何等严重之刑事责任或者违法行动,只要在服刑期满之后即可恢复社会自由、重新获取经济生活保障的权利,而无须受到任何限制。
因此,只要司法机关未曾依法冻结或执行账号中的财产,便应视为允许正常使用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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