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长沙市户籍的湖南省居民在长沙(含四县)居住、工作或者学习满一年(含)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工作地或学校所在地(以下统称居住地)就近向长沙市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含所辖区、县出入境受理机构)申办普通护照。
(二)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异地申请办理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一是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省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二是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三)允许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且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外省居民在居住地就近申请办理普通护照。
(四)对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等特殊情况需紧急办理护照的,须提交相应材料,公安机关予以加急办理。
全文3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