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2)身体健康,品行良好;(3)初中以上学历;(4)参加保安员考试,成绩合格;(5)没有下列的情形:1)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3)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4)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二、办理材料
真实合法,初中以上学历
真实合法
真实合法,提交复印件,校验原件。
1.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2.张贴蓝色免冠大1寸照片1张,另外提交一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所在单位直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ww.gdga.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派出所民警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进行指纹信息采集,有关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并提交给区(县)公安分局,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业务息系统中进行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通知缴费后,提交给市局。市公安局组织考试,考试通过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报省公安厅制作《保安员资格证》。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各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部门领取结果。
4.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汕头市公安局将采取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汕头市公安局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
申请人向单位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派出所民警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进行指纹信息采集,有关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并提交给区(县)公安分局,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业务息系统中进行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通知缴费后,提交给市局。市公安局组织考试,考试通过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报省公安厅制作《保安员资格证》。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各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部门领取结果。
4.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汕头市公安局将采取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被许可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被许可人应根据汕头市公安局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汕头市黄河路88号342A房
五、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1?收费标准为:理论考试每人40元,体能测试每人45元(包括保安员证(IC卡)的费用)
八、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
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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