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申请材料如下:
(一)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1.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由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县中心保留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县中心保留复印件。
(二)续贷所需材料
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即不需加盖公章)。
首次申请需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受理现场;续贷时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前往现场申请即可。
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呼叫中心95593进行咨询。也可咨询相关县资助中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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