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资金分类评估标准
时间:2023-11-04 01:50:09 3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本文介绍了赌博罪的相关规定。以盈利为目的,满足聚众赌博或开设赌场的行为均属于赌博罪。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此外,赌博罪从重处罚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情形。

1.以盈利为目的,如果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就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所规定的“聚众赌博”:

a)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

b)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

c)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

d)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2、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5、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1)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2)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赌博罪资金数额标准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的资金数额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赌博罪中的“数额较大”是指个人或者单位参与赌博活动,赌资数额在五千元至三万元以上,或者个人或者单位参与赌博活动,赌资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参与赌博活动三次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

(三)一年内曾三次以上参加赌博活动的。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一个人参与赌博活动三次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或者一年内曾三次以上参加赌博活动,就属于赌博罪“数额较大”的情形。如果构成赌博罪,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赌博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我国政府对此类行为持严厉态度,公安机关会对此类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参与者也应该认识到赌博行为的危害性,坚决远离赌博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自身家庭幸福。

赌博行为对社会具有严重危害性,我国政府对此类行为持严厉态度,公安机关会对此类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参与者也应该认识到赌博行为的危害性,坚决远离赌博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自身家庭幸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新时间:2024-01-07 16:30:08
查看管制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管制 最新知识
针对 赌博资金分类评估标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赌博资金分类评估标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