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缺席裁决一般会怎么裁决
在劳动仲裁程序中,缺席判决是否适用需依具体案情决定:首先,若作为申请人的一方未能出席庭审现场,此行为将有可能被视作其主动撤回仲裁诉求;其次,对于作为被申请人的一方未出现在庭审现场的情况,这标志着该被申请人已自行放弃了应享有的由仲裁庭为其提供的调查、质证、辩论以及发表最终陈述等一系列权利。
在此基础之上,仲裁庭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按照现有材料对该案进行充分而深入的审查和研究,并依照审查结果作出缺席判决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在缺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仍然有权主动提起劳动仲裁。
对于此类情况,只要涉及到劳资争议发生时,员工便具备了申请劳动仲裁的合法权利。
中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雇员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均适用于该法律的管辖范围:
(1)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
(2)由于制定、执行、更改、撤销以及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争议;
(3)由于开除了名单、解聘和辞职、离职等行为引起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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