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的时间限制
房屋过户有时间限制。办理住房过户手续,房管部门自收到双方过户申请和提交的过户证件材料起,30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毕新的房产证。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房屋过户所需要的资料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3、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房屋过户的方式
房产证,是买房人通过交易,获得房屋合法的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使用、占有、和处分的证件。房产证是由《房屋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部分组成。目前,上海和一些外地省市是《房屋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合一的,只是一张《房地产权证》;但是有一些外地省市两证是分开的,那么在办理提取房屋时,就必须同时提供房屋的《房屋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房产过户一般有三种方式,第一是买卖,第二是赠与,第三是继承,如果房产受让者以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选择买卖过户,虽然赠与过户可以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但是契税和工本费还需要交,赠与还需要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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