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江津区请律师打官司如何收费,律师收费价目表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1)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分别计件收费。
1.侦查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
3.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元—30000元。
(2)二审、死刑复核、申诉、再审阶段,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3)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范围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多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者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同时酌减收费。
(5)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确定收费标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由市司法局另行制定。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1)一审阶段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10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10万元下的(含10万)2000—10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4%-5%
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3%-4%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2%-3%
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1%-2%
5000万元以上部分0.5%-1%
(2)二审、申诉、再审案件分别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经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协商一致的,可以采用计时收费方式,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服务内容可以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或者计时收费的方式。同一委托事项只能采取一种收费方式。
(五)同一律师事务所代理同一案件的二审、死刑复核、申诉、再审,应当酌减收费。
二、律师收费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1.收费项目;
2.收费标准;
3.收费方式;
4.收费数额;
5.付款和结算方式;
6.争议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三、遇到纠纷需要处理怎么办
咨询或委托律师处理,律师可以: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5、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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