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所必须备齐的材料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设计人名称(设计人可以是申请人,但设计人必须是自然人);
2.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
3.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
4.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为照片,不得将图片和照片混用;
5.照片要的是这个产品的六面视图,(前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和立体图;图片上不能出现阴影或虚线,照片的背景只能有一种颜色,而且照片上除了所要求的外观设计外,不能有其他任何别的物品;
6.不管提交的是图片还是照片,各视图都必须是正视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查原则
初步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应当遵循以下审查原则。
1.保密原则
审查员在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中,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对于尚未公布、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和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内容,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2.书面审查原则
审查员应当以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文件为基础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补正通知)和审查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初步审查程序中,原则上不进行会晤。
3.听证原则
审查员在作出驳回决定之前,应当将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通知申请人,至少给申请人一次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时,驳回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是已经通知过申请人的,不得包含新的事实、理由和/或证据。
4.程序节约原则
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审查员应当尽可能提高审查效率,缩短审查过程。对于存在可以通过补正克服的缺陷的申请,审查员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并尽可能在一次补正通知书中指出全部缺陷。对于存在不可能通过补正克服的实质性缺陷的申请,审查员可以不对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形式缺陷进行审查,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可以仅指出5、实质性缺陷。
除遵循以上原则外,审查员在作出视为未提出、视为撤回、驳回等处分决定的同时,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启动的后续程序。
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的时间如下:
1.提供交底书,委托代理机构撰写申请文件,一般需要20天到一个月时间;
2.递交申请文件,收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确定申请日。递交文件当日也可递交提前公开声明及请求实质审查,这样能加快审查进程;
3.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约2-3个月,初审合格后进入公开准备阶段;
4.专利局公开专利申请文件,约在6-8个月;
5.专利局对发明专利文件进行实质审查,约一年到两年,期间审查员就发明的实质内容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问题与申请人沟通,来回沟通可能往复数次,直至修改到审查员满意为止;
6.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
7.申请人办理领取专利证书手续;
8.约2-3个月后拿到专利证书,整个过程持续约2年左右,具体的专利申请时间取决于审查员的审查速度与申请人交底资料的详实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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