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因素有两个,一是归责原则,二是违约责任的具体形态。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分为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一般构成要件,指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都必须具备的要件。特殊构成要件,指各种具体违约责任形式所要求的责任构成要件。
1、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有二:具有违约行为。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
2、违约责任的特殊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特殊构成要件,指承担具体的违约责任时,在一般构成要件之外,还需具备的其他要件下面略作说明:
(1)采用过错归责原则的,要求违约方具有过错。
(2)实际履行要求继续履行可能或者可行。
(3)损害赔偿要求另外两个构成要件:受有损失;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一、双方违约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双方违约的构成要件:
1、合同当事人均应履行一定的合同义务;
2、当事人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
3、双方违反义务均无正当的理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二、不能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
看具体的情况决定。
全部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部分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时,自然属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属自始不能履行,仍可能产生违约责任,即在能履行部分而不为履行时,构成违约责任。
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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