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要经过的流程有:(一)发布或了解房源信息;(二)看房、挑房;(三)买卖双方初步达成意向、买方交付定金;(四)谈判签约,买方向卖方支付首付款;(五)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六)买方支付剩余房款;(七)交房。
南京二手房交易流程
1.查询房源、发布房源。
2.实地看房:卖方出示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签订《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契约》:
卖方带房屋产权证、土地证身份证明等;
买方带定金、身份证明等,二手房买卖契约5份
4.办理贷款手续:
买方准备贷款资料、卖方准备房产证明
买方资料:
身份证件原件/户口本原件/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已婚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件原件、配偶户口本原件/公积金贷款还需提供公积金缴存单原件
卖方资料:
卖方身份证原件/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
若卖方有未成年人,需承诺公证书
若需提前还贷:
借款合同原件/还款存折或卡/房产抵押合同
产权证及土地证
5.办理交易过户:(产权过户时间为一周)
买卖双方亲自前往房产局办理,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委托办理,需出具公正委托书)办理交易过户时,买方需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过户同时买卖双方需缴纳相应税费,卖方需提供原购房发票.
6.办理土地证过户:
买方可单独办理,需准备新产权证、旧土地证、二手房买卖契约、买方身份证原件。
银行放款到卖方账户。
7.户口迁出、房屋交验,费用结清:
水、电、煤气、物管费、有线电视、电话等过户、钥匙交接,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支付房屋尾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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