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扣分能代扣吗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电子眼处理系统升级。3月1日起,当前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记分电子眼的流程会有新调整,要提前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继续通过便民渠道处理。
3月1日后,通过“交管12123”、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蓉e行”等便民渠道,处理有记分的电子眼时,被处理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
非本车驾驶人通过上述便民渠道处理该车记分的电子眼时,可提前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线上面签,或者前往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理业务窗口“面签绑定该机动车,完成后才能处理自面签绑定日起以后的电子眼。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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