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损坏他人财物怎么赔偿
1、在损害他人财产行为案件中,被告应对被损毁财产的实际价值进行全面赔偿。
2、关于财产实际价值的核算标准,应根据受损当时的市场差价或者其他合乎情理的方法来确定。
换言之,在此情况下,我们需要寻求相关鉴定机构作出公正的鉴定结果。
3、关于赔偿金支付方式的磋商问题,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如经商议无果,赔偿费用需以一次性支付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别人损坏我的财物赔偿了还能追责吗
对于因人为因素导致他人财产受损,承担了相应的经济赔偿义务之后,仍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进行更为深入和全面的责任追究。
蓄意损毁他人物品者,须依序承受民事补偿责任以及治安管理方面的惩戒措施;如若涉及到毁损财产价值颇高的情况,则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行,并将面临刑事诉讼的追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全文4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