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公司组织架构具体有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股份公司组织架构有:
1、股东会,一般由全体股东组成;
2、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3、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且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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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的组织机构有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
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由5-19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以经董事会授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三、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3人以上组成,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监事会可在成员中推举一人为监事会招集人,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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