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威海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温泉西路123号车辆管理所窗口号:各市车管所办理窗口。
二、威海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三、威海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条件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四、威海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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