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残疾人士离婚的案例中,无论是母亲还是父亲,他们都依然有着同等的义务去抚养他们的孩子。
即使夫妻选择离婚,他们与孩子之间的血缘和亲子关系并不会因此而消失或割断。
不论孩子将来是被父亲或是母亲所直接抚养,他始终都是原来双亲的孩子,无法改变这一事实。
在离婚之后,作为父母的他们仍然享有继续抚养、教导以及保护其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当孩子被其中一方直接抚养时,另一方需要承担起支付一定比例甚至全额的抚养费用,无论费用的金额大小或者期限长度如何,这些都需要由父母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无法达成共识,那就需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进行裁决。
如果父母未能履行他们应尽的抚养义务,那么这个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或者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都有向其父母索取抚养费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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