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残等级到哪里开具单子
在进行伤残等级评定的过程中,开具相应的单子(通常指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书)是第一步。开具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书的具体地点和流程因评定原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一般来说,如果是工伤引起的劳动能力伤残评定,申请人可以向所在单位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对于交通事故引起的伤残评定,申请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的民事或刑事审判庭提出申请;
3.在一般人身伤害案件中,申请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
二、伤残等级评定分类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伤残等级评定大致可以分为六类。
1.由工伤引起的劳动能力伤残评定,这类评定主要针对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残。
2.由非工伤引起的劳动能力评定,主要针对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伤残。
3.由交通事故引起的伤残评定,这类评定主要针对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
4.一般人身伤害产生的伤残等级评定,主要适用于劳务纠纷、一般人身伤害等案件。
5.无致害人伤残等级评定,如先天性疾病、致害人逃亡未被追究案件、自残等引起的伤残。
6.军人伤残评定,主要针对现役军人因执行任务或训练导致的伤残。
三、伤残等级鉴定部门
伤残等级鉴定部门因评定原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对于工伤和非工伤引起的劳动能力伤残评定,鉴定部门通常为劳动能力评定委员会。
2.对于交通事故引起的伤残评定,鉴定部门可以是公安机关的鉴定部门,也可以是具有相应资格的社会组织。
3.在一般人身伤害案件中,鉴定部门通常为法院指定的医疗机构或专业鉴定机构。
4.在无致害人伤残等级评定中,鉴定部门通常为民政部门下属的鉴定组织。
5.对于军人伤残评定,则由团级以上医院诊断后由团级政治处委托师级医院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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