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本车险条款中的六项不赔偿责任:
首先是当业主自家人员遭受碰撞时,此情况将不予理赔;
其次是对车辆未经有效期内或通过审核的年度检查而引发事故导致的损失,也同样不予理赔;紧接着是针对车辆修缮期内发生事故带来的损失,我们亦不会进行赔偿;
再次,新车在尚未悬挂正式牌照之前、无临时牌照或临时牌照已过有效期期间所产生的损失,同样不在我们的理赔范围之内;
此外,若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我们也将对此类事件不予赔偿;
最后,对于驾驶员在驾驶证遗失、损坏及更换期间驾驶车辆所导致的损失,我们同样不会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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