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关于民事司法
时间:2023-04-22 10:21:52 9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992年7月1日批准,于1995年1月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加强两国

在司法领域的合作,决定缔结关于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为此目的,缔约双方议定下列各条:

[章节]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民事的定义

为适用本条约,“民事”一词也包括由商法、和劳动法调整的事项。

第二条司法保护

缔约一方的国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在其人身和财产方面享有与缔约另一方国民同等的权利,有权在与缔约另一方国民同等的条件下,诉诸缔约另一方法院。

第三条诉讼费用保证金的免除

nbsp;对于在缔约一方境内有住所或居所的缔约一方国民,当其在缔约另一方法院提起诉讼或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时,不得因其外国人身份或因其在缔约另一方境内无住所或居所而令其交纳诉讼费用保证金。

第四条司法救助和税费及诉讼费用的免除

一、缔约一方的国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在与缔约另一方国民同等的条件下和范围内享受司法救助。

二、缔约一方的国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在与缔约另一方国民同等的条件下和范围内,免除税费和诉讼费用,并享受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优惠。

三、上述各款的规定适用于诉讼的全过程,包括判决的执行。

四、如果给予上述各款规定的优惠取决于申请人的人身或财产状况,应由申请人居所或住所所在的缔约一方的主管机关出具证明书;如果该申请人在缔约双方境内均无居所或住所,该项证明书由其国籍所属缔约一方的有关外交或领事机关依其本国法律出具。

第五条法人

本条约中有关缔约各方公民的规定,除第四条以外,也适用于设在缔约任何一方境内,且根据缔约任何一方法律成立的法人。

第六条司法协助的范围

在本条约中,司法协助包括:

(一)根据请求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

(二)根据请求交换法律情报,转递诉讼所需的户籍文书;

(三)根据当事人申请承认和执行法院裁决和仲裁裁决。

全文7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人 最新知识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关于民事司法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关于民事司法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