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占罪追诉期限过了还追诉吗
时间:2024-07-25 03:10:44 28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非法侵占罪追诉期限过了还追诉吗

对于非法占有罪的追诉时限问题,一般情况下法律规定其为五年,但是如果具体到犯罪行为的实际情形,如果其性质严重,已经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八十八条之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在有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正式启动立案调查工作,抑或是已立案起诉之后,犯罪嫌疑人采取逃逸等手段试图规避侦查或者审判的,那么这种情况将不受追诉时限的限制。因此,如果在这一时间段内,相关部门并没有启动立案调查或者司法程序,那么在追诉时限过期后,通常情况下就不会再对该案进行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8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非法侵占罪一般要判多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侵占罪所涉及到的刑罚措施包括有期徒刑两年以下,拘役或处罚金。该罪行通常是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的犯罪形式,其明显特点是犯罪嫌疑人以私自占有为主要动机和目的,通过非法手段将原本属于他人的财产,如代为保管的财务、遗失物或埋藏物等,擅自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给受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关于非法侵占罪的法律时效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其追诉时限一般定义为五年周期。然而,当涉及到犯罪行为严重、已经立案进行深入调查或者已经提出诉讼等特殊状况,且犯罪嫌疑人为躲避调查或者审判而采取规避措施之时,此时就应当排除时效规定的适用限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相关执法机关在法定时效期间未能启动调查和司法程序的话,那么时效期限到期之后,该案件通常将失去被追究责任的机会。因此,是否有可能对某一犯罪行为提出追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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