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导致您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车上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5万元确定。司机和乘客的投保人数一般不超过保险车辆行驶本的核定座位数。
(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三)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人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1、保险车辆方负全部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100%;
2、保险车辆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70%;
3、保险车辆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50%;
4、保险车辆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30%;
5、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本保险实行相应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事故责任免赔率为15%。
(五)发生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后,按以下方法计算车上人员的赔偿金额:
1、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高于每座赔偿限额时:赔款=每座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2、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等于或低于每座赔偿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行文至此,不觉到了尾声。以上便是对“车上人员险与交强险有什么区别”、“车上人员险如何赔付”两个问题的浅要介绍,希望能为大家带来些许帮助。车上人员险是商业保险,因为保险范围的原因,可以成为交强险很有益的补充。此外,有关交通事故的问题还有很多,如哪些事故车上人员险不赔付、车上人员险如何理赔等。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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