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商未能按照承诺如期交付房产并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包括:
(1)寻找房屋管理局或者消费者保护组织进行投诉,通过调解和协商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索赔;
(2)在房产实际交付使用之后,对物业费用、管理费用以及供暖费用等进行抵制不缴纳,待延期交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之后再予以补缴;
(3)若经过与开发商的协商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可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请诉讼,依法要求开发商对于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全文5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