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自住房是很常见的,很多人都想要进行修建属于自己的房屋,但是我们要知道这是要经过审批的,才能进行合法修建。那么对于其中的审批程序是什么呢?大家可以通过本文的内容来进行了解。一、农村自住房的审批程序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二、什么是自住房自住房是自住商品房,对申请人购买的首套住房都会默认为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看完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我们就要按照上述的流程进行申请,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修建农村自住房。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事情,毕竟房屋也是大家很重视的,关系到我们的居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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