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离婚财产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
2、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5、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应当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民法典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1、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的,双方可以对房屋达成分割协议;
2、房子是婚前购买的,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归一方所有,在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直接归一方所有的。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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