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有利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做法:
1、提供自己具有抚养经济能力、教育能力、与子女关系等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2、对方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相关证据;
3、诉讼离婚有利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其他做法。
一、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
离婚后,孩子父母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办法:
1、当事人可以证明自己已经丧失了生育能力,但是对方还有子女;
2、当事人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要拿出证据证明孩子不适合跟对方生活在一起,比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
3、当事人可以证明自己比对方更有经济能力,更能为孩子提供优质生活,有助于孩子成长。
二、离婚该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提供以下方面的证据证明己方具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5、孩子的年龄。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优先原则,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确认抚养权人的同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6、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辩论:
(1)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2)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3)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该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三、争取男方抚养权怎么算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二、对于哺乳期和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对男方很不利的情况下,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男方有以下情况,可以要求法官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四、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全文2.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9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